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,检方提出抗议,并于两年后撤诉
小姜的家人终于等到了最终结果:检察院撤回抗诉,小姜还了清白。2019年5月17日,湖南湘西吉首二中男厕所内,当时还未满15周岁的初二男生小姜被同年级15名同学殴打。混乱中,姜掏出准备好的折叠刀狂舞,将围攻他的三名学生刺伤。
2020年7月6日,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为小姜在被他人殴打,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,出于自卫被迫还击。他是正当防卫,被判无罪。但吉首市检察院后来提出抗诉,认为小姜并非孤立无助,可以向老师求助而不求助,不属于正当防卫。检方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时隔两年,2022年11月9日,上级检察院终于认为吉首市检察院抗诉不当,决定撤回抗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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